法制網陵水(海南)12月29日電 記者邢東偉 記者今日從海南省陵水縣紀委獲悉,全縣16名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的公職人員被集體約談。
  陵水縣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邱進文通報了全縣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業性活動的情況。約談要求16名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的公職人員要嚴格按照省、縣的整改內容和要求,認真對存在的經商辦企業問題開展整改,限期整改。
  同時,要認真學習《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禁止在8小時之外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容易導致政企不分、精力分散、滋生腐敗等問題。
  據瞭解,對此次約談後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反規定繼續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的公職人員,紀委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目前,陵水縣已制定印發了《關於開展國家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要求存在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問題的公職人員要在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原標題:海南16名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的公職人員被集體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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