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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江商報消息 在寒風瑟瑟的11月,中國人民大學也經歷了一次“寒潮”。原招生就業處處長蔡榮生持假護照“跑路”被抓,貪腐金額高達數億,又一個“左手拿先進,右手拿現金”的負面形象浮出水面。有人大教師陳林(化銀行利率名)透露,蔡榮生曾“讓一個11歲的富二代上了人大的本科,這個小孩家裡很有背景,聽說7歲就開著奧迪上路”。
  高校作為學術研究與人才培養的機構,所謂“教、學相長”,教師與學生本是兩大主體。自主招生的推行,一則可以使得具有特殊稟賦但在正常途徑未必能夠錄取的學生,在一定限度降分之下進入高校,避免遺珠京站美食、埋沒之憾;二則,出於對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尊重,可以促進高校的招考工作更符合教育規律,便於其招錄符合需求的人才。
  但權力不受監督必然導致腐敗,學術權力亦然。因此,自主招生工作也就務須講求程序嚴謹適當、存在監督制衡。而觀乎負債整合人大,據一位參加藝術特長生考試的學生表示:“跟清華等其他學校不同……評委和考生之間是不拉帘子隔開的,評委和考生互相都能看得見。”這樣的程序失當,使得評委專家的學術權力欠缺規制,自由裁量權被過度放大,評委專家與某些考生之間的私下勾兌成為可能,給權力尋租、後門交易打開了方便之門。
  所謂監督制衡,不僅應存在於事前、事中,更須貫徹到事後。參加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相比於常規途徑錄取的考生,本就享受了降分等破格的特殊待遇,錄取名單就必須公佈,接受社會監督。有何特長、以何為證(譬如著作),得經得起公眾票貼的質疑、檢驗。而觀乎人大,一名教師透露:“學校和學院都有一定的補錄名額,破格和補錄是在校級最低分數線公佈之後進行的,沒有公開申請程序,只能是憑無從得知的‘標準’圈點錄取對象。”“補錄過來的通常是最後到學院報到的……名字不會出現在錄取名單上。”正因此,人大區域與城市經濟研究所張可雲教授表示:“兩年前我就認定……肯定會出問題。”因為這不啻是在“暗箱操作”。
  並不是說要“因噎廢食”,但自主招生的“經”並不該被“念歪”。自主招生啟動於2003年,從最初的定點學校推薦到學生可自薦報名,再到針對縣及縣以下農村高中應屆生的“圓夢計劃”推行,10年間,人大對學生的選擇權越來越花店充分;但幾乎與之同步的是,蔡榮生在任職招生就業處處長的這8年裡,貪腐金額也漸至數億。這充分說明,自主招生的權力運行失範已到了必須加以嚴格規制的地步——在程序設計上,既應該包括實行招、考分離,以招生就業處為代表的行政權力與以評委、專家為代表的學術權力之間,形成分權制衡,內部強化監督;更應該包括全流程的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接受公眾外部監督。這樣,才能保障這項政策不偏離利於人才選拔、促進高校自主辦學的初衷。
  我們之所以強調招考公平,也就在於:其一,高校本是教書育人之所,要是教育領域失範嚴重,貪腐盛行,傳導開去,勢必助推社會風氣敗壞毒化。其二,所謂“教育改變命運”,如果“教育公平”淪陷,人才選拔的依據不再是才能而是權勢,贏者可以通吃,“11歲的富二代”也能上名校本科,那麼,底層的上升渠道將會逐漸窄化、堵塞,貧富差距隨血緣在代際之間傳遞,階層趨於固化板結,社會喪失活力。
  ■本報評論員 於立生  (原標題:引入全程監督驅散自主招生霧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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